
(圖片來源:創新研究獎 官網)
企業為什麼要創新?過去不少原為企業龍頭的品牌,因市場淘汰而消失,企業創新就像人要持續進步一樣,面對變化快速的時代,創業家應比別人早一步看見問題,搶先佈局!
創造新局,打造未來
「創未來,造新局」,持續創新是企業永續經營的不二法門,也是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的宗旨,為鼓勵中小企業從事創新研究發展、提升技術與服務水準、增強競爭力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針對持續以有組織、有系統,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,甄選傑出者予以適當之獎勵,期待技術生根,進而達到產業升級與健全發展之目的。
歷屆的得獎企業,各個都是功績顯赫,其中不乏很多上市櫃公司,獲得該獎項後可參與「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」,透過博覽會展現高附加價技術與產品,增加國內外商機媒合機會,後續更有「創新研究獎聯誼會」,強化歷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得獎企業之跨業交流活動,互相觀摩合作、分享經驗與商機,進行資源互補,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與社會進步和諧。
➤ 創新研究獎
➤ 計畫簡介
鼓勵中小企業從事產品、技術、流程、服務等創新及研究之發展,選拔長期且持續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。
➤ 獎項類別
1.資訊與電子類:電子資訊製造等資訊與電子相關。舉例:通訊設備、半導體製造、電子零組件製造。
2.創新傳產組:機械與自動化相關。舉例:機械設備製造、自動化機械。
3.材料與生技類:材料結構製造及生化科技等材料與製程相關。舉例:生化技術、工程塑膠材料、食品加工製造。
4.永續與綠能類:致力推動能源轉型,強調綠色能源或節能減碳相關技術創新。舉例:節能科技與提升能源效率創新應用。
5.綜合與服務類:非前述類別之申請標的物皆納入綜合類之範圍。舉例:一般民生用品、商業服務模式,其成功經營模式、服務方式或行銷方法具有前瞻性、示範性。
➤ 申請資格
1.營運中且合於行政院核定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」。
2.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、技術、 製程、流程、服務(包含技術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項目,於民國110年完成(第29屆),並已商業化運用者。
➤ 評選方式
以30名為限,其中以員工數認定之中小企業得獎名額以不超過15名為原則。
申請標的之創新性35%、申請標的之實用性35%、申請標的之國內外競爭力20%、申請企業之目前及長期研發構想營運10%
➤ 獎勵制度
1. 頒發獲獎證書、獎牌、得獎專輯以及得獎VCR。
2. 參加「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」活動與多樣化活動,互通商機媒合訊息及專題研討會等活動。
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指的是: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,或經常僱用員工 人數未滿200人之事業。




